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6G创新发展部省协同试点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更好理解和落实《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通知》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6G发展,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和风险分担机制,培育发展未来能源、量子科技、生物制造、具身智能、脑机接口、6G等未来产业。加快推动6G领域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对于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全球6G发展正处于技术研发初见成效、标准研制正式启动的关键阶段,我国推动6G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布局6G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产业发展、应用培育等工作,但还面临融合技术创新难度较大、应用场景尚需探索等问题和挑战,需有效凝聚各方优势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实现6G创新突破。另一方面,各地6G创新积极性不断提升,纷纷布局推动6G技术产业发展,亟需组织各地因地制宜、优势互补、避免重复,形成全国6G创新“一盘棋”格局。
在此背景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6G创新发展部省协同试点专项行动,能够充分发挥我国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凝聚重点地方、重点企业创新资源,共同开展6G技术创新、培育6G产业生态、拓展6G应用场景,实现“大兵团”协同作战,有力促进6G创新发展。
二、
《通知》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通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统筹推进、因地制宜、创新驱动、标杆引领”原则,结合全球6G国际标准化和产业发展节奏,一是强化部省协同,统筹地方创新资源形成合力。通过明确6G协同创新重点任务,引导地方围绕我国6G发展主线,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科学布局,探索特色化发展路径,体系化建设6G产业生态体系。二是强化创新驱动,鼓励地方探索6G新应用场景和新技术路径。鼓励地方先行先试,充分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围绕关键技术攻关、潜在应用场景培育等方面推进6G创新发展,为6G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强化引领作用,促进地方加大6G产业培育力度。通过专项行动,着力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地方实践,以点带面加速构建6G产业集群,打造全球创新高地和技术策源地。
三、
《通知》的目标是什么?
通过《通知》的有效实施,结合试点地区的优势基础,提出到2029年,进一步激发地方和企业创新活力,形成一批自主创新的6G技术方案,培育一批前景可观的新型业务应用场景,涌现一批丰富多样的新型终端产品,为6G商用落地提供有力支撑。
四、
6G创新发展部省协同试点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通知》重点部署了技术攻关、产业研发、应用培育、项目布局等四方面协同工作。
一是加强技术攻关协同。瞄准全球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制高点,强化6G前沿技术布局,支撑6G标准研制和产业研发。深化基础理论创新,形成一批基础性、原创性、颠覆性科研成果,为移动通信发展长期演进做好技术储备。
二是加强产业研发协同。结合6G标准和产业发展节奏,加强6G基站、核心网、承载网、专用仪器仪表等通信设备产业研发,提升产品性能和安全保障水平,支撑6G商用部署。优化关联产业研发布局,加强新型终端、芯片器件、操作系统、商业航天等6G关联产业培育,打造地方6G特色产业集群。
三是加强应用培育协同。面向沉浸式通信、工业制造、低空经济、具身智能、智慧海洋等6G潜在场景,因地制宜开展6G应用场景培育。组织垂直行业企业联合通信企业共同开展6G应用场景适配验证,探索6G新型应用需求。鼓励中小企业深度参与场景需求挖掘、商业模式探索等,促进6G应用繁荣发展。
四是加强项目布局协同。组织实施移动信息网络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体系化布局6G研发重点任务。探索地方多元化资金渠道,持续加强对省内企事业单位开展6G相关领域项目的支持力度。做好国家和地方相关项目的统筹协调,避免重复支持。
五、
试点地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试点地区应具备完善的工作机制,在6G技术创新、产业基础、应用场景等方面具有良好发展基础和特色优势,能够在政策、资金、人才等要素方面为6G创新提供有力支持。
一是技术创新活跃。拥有高水平创新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创新主体,在6G相关前沿技术领域有深厚的研究积累。拥有行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二是产业基础扎实。在6G相关领域拥有至少1家国内领先或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并拥有3家及以上承担过6G相关领域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在关键环节拥有创新活力强的创新企业。三是应用场景丰富。在5G/5G-A规模应用方面具备较好的发展基础。重点领域和行业企事业单位创新积极性高,持续探索6G创新应用,不断挖掘典型场景。四是支持保障有力。有较明确的发展规划和路径,并具备较为完善的工作组织机制和行业监管机制。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场景培育等方面能给予相应的保障。
六、
具体的工作程序是什么?
一是推荐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通信管理局、科技主管部门等组织编制《6G创新发展部省协同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地区)》,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二是组织论证。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国内权威专家,对工作方案开展评估论证。三是批复方案。经评估符合国家6G总体布局的工作方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程序批复实施。四是组织实施。试点地区按照批复确定的工作方案抓好具体任务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总体专家组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指导,及时跟踪实施进展,开展阶段评估和总结评估。五是动态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密切跟踪6G发展动态,适时组织试点地区优化调整工作方案。试点地区可根据实际按程序申请调整工作方案,确保相关工作取得实效。
七、
为扎实推进《通知》落地实施,有哪些保障措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统筹协调,在技术试验、项目布局、成果应用、生态培育等方面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强化试验验证。组织IMT-2030(6G)推进组有序开展6G技术试验,支持试点地区积极参与测试环境建设、测试方案制定、测试结果共享等。二是强化项目统筹。对试点地区拟立项支持并推荐纳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序列的重点地方项目,经专家组论证通过后,可按程序纳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统筹管理,同步实施,成果共享。三是强化成果衔接。支持试点地区研发成果在相关产品中优先应用。结合地方应用培育情况,适时通过应用案例征集、赛事活动等方式深入挖掘6G应用典型案例,树立示范标杆。四是强化生态赋能。支持6G发展大会、IMT-2030(6G)推进组相关会议等优先在试点地区举办,赋能试点地区6G创新生态构建,营造良好创新氛围。
